7月10日召开的区2届〔2015〕第11次常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认定和扶持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明确对在我区设立的创客空间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助,并给予租金、信贷、生活补贴等一系列支持。
《办法》规定了广州开发区创客空间应具备的条件、创客项目的定义、创客空间申报的基本程序,以及相关考核指标和考核管理措施。《办法》有效期为5年,总预算为1.51亿元,平均每年3020万元。
会议认为,《办法》的出台,有利于广州开发区打造全链条大孵化载体,提高创业团队的素质和技能,减低创业成本和门槛,有利于推动大学生科技创业,为广州开发区引进科技创新创业项目和人才。
记者了解到,我区创客空间已初具雏形,目前已有普光创客空间、凯得创客空间以及红房子创业吧、高德汇澳洲“外来店”等多个创客集聚场所,随着《办法》的出台,相信广州开发区的创客空间将迎来井喷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