穗科信字〔2010〕155号
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
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
各区、县级市信息化主管部门: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广州市委、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“信息广州”建设的意见》(穗字〔2009〕5号)精神,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,根据《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“十一五”规划》(穗信息化字〔2008〕55号)和《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穗信息化字〔2009〕27号),我局组织了2010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单位须符合附件《2010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申报指南》)中的条件。
二、支持方式和额度
(一)支持方式。
2010年专项资金采取补助支持方式,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。
(二)支持额度。
补助资金额度: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%,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,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60万元。
三、申报材料
申报单位应按《申报指南》要求提交申报材料,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、申请报告及附件。申报材料提交方式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。
四、答疑时间和地点
(一)集中答疑时间。
2010年10月11日(星期一)下午14:30时。
(二)答疑地点。
广州国际科技交流中心(天河北886号)2层阶梯课室。
五、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
(一)网上申报时间。
2010年10月9日上午9:00时开通网上申报服务,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8日下午17:30时,逾期不再受理。
(二)纸质材料报送受理时间和地点。
1.各项目申报单位将全套材料报送至各区、县级市信息化主管部门。
2.各区、县级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收集、汇总辖区单位申报材料,于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0月22日期间报送申报材料至市科信局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六、项目评审与批复
(一)项目评审。
市科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查后,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支持。
(二)项目批复。
市科信局行文通知各区、县级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本年度专项资金安排计划,再由各区、县级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将资金安排计划转发通知各有关项目单位。
七、其它事项
(一)本通知仅作为申报项目的指引,不作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承诺。
(二)本通知解释单位: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,咨询电话:83124060、83124063,传真:83124157,联系人:张健华,周婉玲。
以上内容均可在市科信局门户网站(www.gzsi.gov.cn)下载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2010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
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
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
附 件
2010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。
1.在广州地区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,注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;
2.具有开展重点支持领域范围内业务的良好基础;
3.有良好的经营业绩,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%;
4.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、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。
(二)项目需符合的条件。
1.符合本市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,处于省内或国内先进水平或以上;
2.项目成果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、社会效益;
3.无知识产权纠纷;
4.项目在2011年9月前完成。
(三)优先支持的项目。
1.获得国家、省级同类资金支持,具有良好基础的项目;
2.纳入《广州市电子商务“十一五”规划》的项目。
(四)其他要求。
1. 同一法人单位牵头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,参与联合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。
2.对已承担2009年度专项资金项目且未通过验收的单位,本年度专项资金不予支持。
3.对已获得2010年度广州市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资格的单位,本年度专项资金不予支持。
4.对本年度已获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类项目,专项资金不予重复支持。
二、资金支持范围
2010年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以下类别的项目(鼓励和重点支持项目类别见附件1)。
(一)电子商务应用创新。
重点鼓励和支持本市支柱产业、优势行业内重点企业、专业市场应用电子商务,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,促进形成现代商贸业态的项目。
(二)电子商务服务创新。
重点鼓励和支持面向行业、区域、企业及消费者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创新及合作项目;移动电子商务;基于网络的研发设计、生产制造、现代物流、财务管理等生产经营性业务外包服务。
(三)电子商务公共支撑平台。
重点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、信用服务平台、安全认证平台等电子商务公共支撑平台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项目。
(四)供应链电子商务。
重点鼓励和支持以本市骨干企业、优势行业、大型连锁企业为重点,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相关资源,促进企业间业务协同,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的供应链管理平台。
三、申报流程
(一)申报单位登录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申报受理系统(http://apply.gzsi.gov.cn)按照系统操作流程进行网上申报。
(二)申报单位成功申报后从网上统一下载打印项目申报材料,并按要求装订。
(三)申报单位向所属区(县级市)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。
四、申报材料要求
(一)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。
1. 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(样表见附件2)。
2. 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。
3. 附件材料(共10项,按顺序装订)。
(二)申请报告编制要点。
1. 项目法人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。项目法人的所有制性质,主营业务,近二年来的销售收入、利润、税金、固定资产、资产负债率、银行信用等级,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股东的概况等。
2. 人才队伍情况。包括总经理、分管市场、技术、财务等方面的副总经理和同类职务的人员,介绍项目核心团队成员的教育背景(学习、培训经历)及工作业绩。
3. 项目背景与概况。项目的总体情况介绍及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和结论建议。
4. 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。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,产业素质和产业关联度分析,市场分析,对电子商务发展的作用与影响,区域代表性及与广州电子商务发展“十一五”规划总体思路、原则、目标等关联情况。
5.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、目标和方案。项目的建设地点、规模、建设的主要内容、采用的技术方案,重点说明项目对企业电子商务业务的支撑能力。
6. 项目的商业模式、盈利模式和营销模式分析,项目竞争力分析。
7. 项目投资。项目总投资规模,投资使用方案、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。
8. 项目的实施方案。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、建设期管理等。
9. 申请补助的理由和政策依据。
10. 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。项目财务分析、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。内部收益率、投资利润率、投资回收期、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,项目风险分析,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。
11. 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附件。
(三)附件材料(共10项)。
1.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)。
2. 税务登记证(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)。
3. 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(如:专利证书,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、技术合同等,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)。
4. 经会计师事务所(或审计师事务所)审计的企业2008、2009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(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、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),2010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。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;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(或盖骑缝章)。
2010年新注册成立企业,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。
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复印件须与原件相符,并加盖企业财务公章。
5. 获国家、省级同类资金支持的证明文件。
6. 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他参考材料 (如奖励证明、媒体报道等)。
7. 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,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,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、技术合作方式、产权归属、投入比例、收益分配等(其中一份原件)。
8. 申报单位或参加单位有自筹资金的项目,须提供自筹资金承诺函(其中一份原件,样式见附件4)。
9. 办公场地证明材料:自有场地提供房产证明,租用场地提供租用合同或拨付使用证明材料等。
10. 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(其中一份原件,样式见附件5)。
(四)装订要求。
1. 申报材料请采用厚质封面纸并胶装成册,A4规格;
2. 装订顺序:封面(样式见附件3)、目录、《申请表》、《申请报告》、附件材料。
3. 所有材料一式六份,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。
附件:1.鼓励和重点支持项目类别一览表
2.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
3.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材料封面(参考样式)
4. 项目自筹资金承诺函(参考样式)
5.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(参考样式)